各部门、单位,各位老师:
因学校工作需要,现将明后天(12月5日和6日)校园车辆停放秩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务必遵守:
一、非机动车
按划定好的停车位置有序停放。特别是学生,不管是电动车还是自行车,要归位。
二、机动车
1、明德大道、博学大道、至礼路(一食堂南门前东西路:东至博学大道、西至文体中心)全线禁停。
2、图书馆南侧进口区域禁停。
3、学校大门西侧停车场:东进出口以东的位置禁停。
4、常规禁停的区域和位置。
三、要求
1、将车停在可以停放的车位上,常规停车位受限时,可以停放在刚开通的环西侧路大道上。
2、请二级学院通知到学生。
3、请相关部门和单位,通知到服务保障单位或经营单位的相关人员。
安全保卫处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