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要求,按照省、市、区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有关文件安排,为切实做好我校的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口普查的意义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人口有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积极参与人口普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您所申报的内容,将直接影响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也影响到您所在地区的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镇住房供给、城乡道路建设等,与您的生活息息相关。
二、普查时点
1、摸底、调查工作:2020年10月11日到2020年11月1日。
2、普查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2020年12月。
三、普查对象
1、居住在我校的教师、学生及务工人员,
2、户籍在我校集体户的师生。
四、普查内容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望各部门、单位和涉及到的教职工支持配合!我们的普查员将佩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普查机构统一颁发的证件入户开展工作。您提供的信息会经加密处理后直接上传至国家统计局数据库,我们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对您提供的信息予以保密。普查工作中会耽误您及家人的休息时间,我们深感歉意!
安全保卫处
2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