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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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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8  点击率:

关于校园秩序整治的一张明白纸

一、整治的起因:

1、车辆有序停放观念淡泊,不听劝阻、我行我素。

2、各类车辆的乱停乱放、随意停放、违规载人骑行、超速行驶,造成车辆到处停放,整个校园都是停放区。

3、存在违规骑车摔伤等各种安全隐患。

4、长期不用的车辆占据车位,“僵尸车”太多。

二、达到的目的:

1、养成良好的用车、放车习惯。

2、各种车辆按统一的位置停放。

3、校园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4、清理“僵尸车”。

三、处理的措施:

1、对违规的车辆锁车。

2、将违规车辆拖至空闲区域。

3、共享车违规停放者责成运营商采取措施,禁用数天,对屡教不改的拉入黑名单。

4、将违规者名单及时通报所属部门、单位,直至全校通报。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校园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各位教职员工:

开学以来,校园各类车辆的乱停乱放、随意停放、违规载人骑行、超速行驶现象突出,老师和同学们深有感受,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学校实际,结合疫情防控,决定对校内车辆的通行和停车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的类型

机动车、非机动车(包括师生自有自行车和电动车、共享单车和电动车)。

二、机动车辆校园管理

(一)车辆通行管理

1.学校对出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实行准入管理,疫情期间凭工作证、出入证或审批入校。

2.禁止摩托车、教练车、共享汽车、无牌无证车、学生自驾车等机动车辆驶入校园。

3.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实行行人优先通行的原则,一切车辆应礼让行人。在教职工上下班和学生上下课时的人流高峰期,出入校园和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应主动减速慢行或停车等候,确保行人安全通行。

4. 机动车辆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并服从指挥。禁止在校园内鸣笛、违规超车及并行;出入校门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校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夜间行车不准使用远光灯。

5.学生公寓区、图书馆区域、文体中心相关区域为车辆禁行区,禁止机动车辆进入。

(二)机动车停放原则

1.学校明确划定停车位的按位置停放;没有停车位的区域,按照各路段靠西侧或南侧的方向单行停放(笃行大道除外),各路路口、场地出入口、明德楼及教学楼前均为车辆禁停区域。

2.所有车辆,均应在规定停车位有序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等禁停区域停放。

3. 在校内举行大型活动、大范围施工时,根据实际情况封闭有关停车区域,并实施相关管控措施。

4.特别提醒:北大门经至尚路(明德楼北侧路)至西大门的道路已通车,为便于通行,明德楼北侧道路倡导在无特殊情况下单向靠北停放车辆。

(三)机动车违规处理

1.在校园内行驶和停放的车辆,应认真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并服从安保人员指挥。对违反车辆通行及停放规定的车辆和行为,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2.对教职工已授权车辆的处理,以下处理并锁车。①发生第一次违规行为,通知车主本人;②发生第二次违规行为,将违规车辆人员信息通知到相关单位,并通报车主姓名及所在单位;③发生第三次违规行为,取消其车辆入校授权。

3.对已授权其他车辆处理,以下处理并锁车。①发生第一次违规行为,通知车主本人;②发生第二次违规行为,取消其车辆入校授权并将车牌号列入车辆黑名单。

4.对其他入校车辆处理。发生违规行驶及停放行为时,锁车,直至将车牌号列入车辆黑名单并禁止入校。

三、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及具体停放地点

校内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师生自有非机动车辆,需停放在统一规划的停车区域内,不得在停车位外停放,确因规定区域不足的,可以以规定区域为基准向外延伸。

(一)非机动车辆可停放的区域,主要依据集中生活的场所和常规的生活习惯。具体位置以现场指示为准:

地点

停放区域

明德楼

楼前南侧通道只能临时停放,必须骑走

明志楼

楼西、东侧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综合实验楼

楼前、楼北人行通道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明理楼

楼前人行通道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文体中心

楼东、楼西两侧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图书馆

湖边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博思楼

楼前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博识楼

楼前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博学楼

楼前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一餐厅

北门区域人行通道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1-12号学生宿舍

楼前人非机动车停放区域(10号和11号公寓停放在内侧停车场)

13-21号教职工宿舍区域

笃行大道人行通道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楼前禁停

学校大门口区域

校门内电子屏下人行通道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校门外人行通道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超市经营区域

配电室门前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14号公寓西路口

西北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至礼路东口

路口人行通道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至礼路与博学大道交口

拐角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至礼路与明德大道交口

拐角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明理楼北门、体育场北门

入口两侧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体育场西北门

门口两侧人行通道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篮球场网球场东口

门口两侧人行通道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二)非机动车辆禁止停放区域

除以上可以停放的区域外均禁止停放。特别是主干路、广场、操场、消防通道、草坪、各楼门前等。

(三)非机动车违规处理

1.师生自有车辆,采取锁车、把违规车辆移至空闲区域

2.共享单车、电动车将责成运营商及时归笼车辆,并查清违规骑行者的信息,给予禁用3-7天、拉入黑名单的处理,将违规者名单通报所属部门、单位,直至全校通报。

四、整顿计划安排

(一)宣传广而告之(1012-1014日),安全保卫处会同共享车运营商,在芳华广场开展宣传发动,同时设置提醒标牌。

(二)集中检查、整改(1012-1018日),安全保卫处组织人员全天候检查,此阶段主要以提醒、教育为主。

(三)常态化校园秩序管理,此阶段对违规的现象将按照规定条款处理。

(四)1010-1014日,自行清理自己不用的各种车辆。从1015日开始,安全保卫处将把长期不动、明显不能骑的车辆集中移至空闲位置存放。

郑重提醒:有的车辆长期不动、脏乱明显的,车主还要的,请相关车主把车子擦洗干净,整齐存放。否则将以无主车移走。

五、要求

(一)请各部门、单位加强对所属人员、学生的教育提醒,解决随意停放车辆、违规骑行的不文明现象,恢复校园安全行驶、有序停放的良好秩序,共同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请各部门、单位要提醒外部来访人员及在校内工作保障人员,遵守学校规定。

(三)校园交通秩序整治的相关措施,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安全保卫处

                                                                                20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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