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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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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园机动车停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6  点击率:

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校园管理秩序,美化校园环境,近年来学校下发过多次关于规范停车的通知,并于2021412日对假期学校对校园的交通标示线和停车位进行了重新喷涂的事项进行了征求意见,目前划线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规范停放车辆的有关事项再次明确规定如下:

一、总体使用原则

1. 工作时间和学校有重大活动时在学校中心区域、人员密集区域以内非车位禁停,中心区域和人员密集区域是指明德大道(含)以东的区域,只有车位才能停放机动车辆。

2. 主区域以外(明德大道以西)可以停放在停车位或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通道上。

3.校园除学生公寓,只有沥青路可以通行,瓷砖路禁停禁行(主要是图书馆、文体中心和超巿内区)。

二、特殊地段处理意见

1.因博识楼和博思楼有学院办公室,只限周三下午在楼前区域可以临时停放车辆(学校有重大活动除外)。

2.明德楼北侧的至尚路路段,车辆应该放于车位外上;如车多可临时停放在另一侧,必要时根据需要随时禁止停放。提倡把车放于停车场内。

3.二食堂区域与学生公寓区域打通,均为禁行、禁停区域。

三、违规处理

对违反规定随意停放车辆的,采取贴条警告、锁车警告、校内通报、列禁入学校名单等方式进行处理。

四、要求

1.请各部门、单位在教职工和学生中广泛宣传,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贡献力量。

2.如有疑问可向安全保卫处咨询。电话:89636819,办公室:128室或122室。

  3.本规定从开学之日起执行。

 

   安全保卫处

202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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