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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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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的倡议

发布时间:2018-09-17  点击率:

各部门、单位:

为给全校教职工创造一个舒适美观的校园环境,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研讨会的提议,在校庆80周年庆典来临之际,对校园内的车辆停放发出如下倡议:

一、车辆的停放

1.机动车辆应停在停车场或有停车位的路边,并有序停放。

2.教职工宿舍区的车辆应该靠西侧停放,确有需要两边同时停放时,应该尽量靠近两侧的内侧停放。楼单元门前路禁止长时间停放车辆。

3.宿舍区的电动车、自行车应该避开楼单元门口,停放在不影响通行的位置并有序放置。

二、共享单车的停放

1.单车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不准随意停放、不准无序停放。

2.学校管理部门为单车经营者明确经营规则,使其加强管理,合理调配,通过技术手段规范学生的使用行为。

3.各二级学院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让学生适应共享单车的使用规则,养成良好的生活、用车习惯。

4.根据济南市长清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电动车集中整治的通知»济长消字〔2018〕7号,为确保安全,按学校的规定规范对校内个人电动车的管理,学校目前不允许共享电动车进入校园。

三、清理弃用无主的各种车辆

清理校园特别是学生公寓区长期闲置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对已经没有主人的车辆(俗称僵尸车)集中清理运走。

四、时间安排

1.从即日起至9月底,为宣传发动、告知阶段,在办公平台发布倡议书、在学生公寓张贴通知,同时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对违规停放车辆的人员进行温馨提醒;将明显没有主人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归集在一起,统一存放。对收集有误的车辆可以及时领回。

2.十一假期上班开始,对违规停放的车辆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特别是办公楼北侧路和山观缘南侧路,除特殊时间段均为重点监控路段;对“僵尸车”统一清理出校园。

3.对影响校容的车辆以后每年清理销毁一次。

安全保卫处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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