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4月 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中央关于国家安全教育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全校特别是二级学院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并于“4.15”前后集中开展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总体国家安全观,系统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使广大师生在教育活动中普遍掌握安全知识、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营造全员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教育系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
二、广泛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精心组织,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提前筹划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并于4.15”前后集中开展教育活动。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学生专业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安全保卫处将制做题为《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人民国家安全责任》主题短片,发全校各部门、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同时,要利用好山东省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
三、切实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教学
各学院要落实“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开齐开好安全课程,认真落实课程方案和课时要求。要结合各学段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安排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内容,使广大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国家安全教育。要加大对《国家安全法》及《反恐怖主义法》《反问谍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义务教育阶段要在德育、历史、地理等相关学科课程以及综合实践中安排国家安全教育内容。
四、不断拓宽国家教育宣传渠道
各学院要通过本学院网站等校内媒体,借助各类宣传渠道、阵地、平台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突出国家安全主题,注重增强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营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良好氛围。
五、建立健全国家安全教育长效机制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教育,精心设计、统筹安排、广泛动员、认真实施。教育活动要根据形势变化和学生特点,丰富教育形式,拓展教育载体,确保取得实效。要把集中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活动、课堂教育教学相结合,不断充实教育内容,完善教学体系,建立健全国家安全教育长效机制。
各部门、单位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情况请于 2019年4月15日(星期四)前将电子版报安全保卫处庞老师办公平台邮箱。
联系人:庞老师 办公电话: 0531-89636819
安全保卫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