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诊断性自评期间校园安全保障工作,安全保卫处紧紧围绕评估工作,本着锻炼队伍,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校园安全稳定,展现良好的校园秩序,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原则
校园安全稳定、秩序井然、行为规范、确保学校良好形象。
二、具体要求
1.维护好大门区域秩序,严格出入人员管理,校外来访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可进入。
2.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领域要加强值守,严防闲杂人员出入。
3.加强对校园各场所消防工作的检查。
4.维护交通秩序,禁止违规乱停乱放,从6月2日(下周三)起,所有车辆均停放于明德大道以西或博学大道以东,保证校园交通秩序通畅。特别是明德大道明志楼至明远楼段、博学大道博识楼段至博思楼段,食堂北门等禁止停放车辆。
5.学生上下课时,应尽量减少在校园内主干道路上行走,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6.校园保安人员必须着装整洁,文明执勤、规范执勤,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7.请各部门、单位加强对本部门、单位人员和在院内居住家属的教育、提醒,确实做到自觉维护校园秩序。
8.相关部门、单位要通知负责管理的校内保障人员、全体教职工应告知来访人员,规范行为,遵守学校的规定。
随着6、7月份校园交通标志线和停车位的划定,以上事项不仅适用于评估期间,还适用于以后校园的常规管理。
安全保卫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