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安全知识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学习《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点击率:

关于开展学习《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0181130)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1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19日教育厅召开了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条例》动员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我校《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的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

学校安全是教育事业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的基础和保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我省出台《条例》对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员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推进山东教育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条例》出台,是我省学校安全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我们要抓住机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使学校安全相关部门,尤其学校教职员工准确理解、全面把握、正确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观念,依法履行职责,大力推进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抓手,慎终善始谋化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安全工作重点从安全教育演练、能力建设、隐患排查、队伍建设、责任落实五个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三、主要安排

(一)强化学习培训,深入理解内涵。

1.各部门、单位利用各种形式,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教职工和学生日常学习的必选内容,在学校2月23-24日开展“强学习、提站位、深反思、促整改”专题教育学习活动中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再采取分散自学、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到全面掌握、综合运用、依法安全。

2.专题培训。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结合学校实际举行多种形式的安全工作专题讲座,使我们学校教职工准确理解、全面把握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观念,推进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宣传月活动。学校确定3月份为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月”,让《条例》进课堂、进宿舍、进家庭。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等传统媒体和LED屏、楼宇食堂电视、QQ、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通过校园安全员培训、安全常识教育、应急演练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校园安全法治意识。

2.组织知识竞赛。积极参加省厅组织开展的学习宣传《条例》知识竞赛,之前学校将组织预赛,筛选出优秀人员参加下半年省级层面的竞赛活动。

3.积极参与“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围绕《条例》,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平安校园”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对校园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对照问题自查自纠,落实各种安全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不断强化对《条例》颁布实施重要性的认识,按照本方案的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近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营造强大的声势。学校成立领导组织机构,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领导机构,整合资源,统筹谋划,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总结经验。各部门、单位按照学校的要求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策划符合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需求的宣传教育活动,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师生喜阅乐见的宣传形式,最大限度地吸引广大师生员工及家长参与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中来。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工作开展中的典型事例和先进集体、个人素材并予以表扬、鼓励。

各部门、单位分别于4月8日和7月10日前将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月”的活动情况汇报和上半年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情况报安全保卫处。重要信息和活动及时上报。

 

                            安全保卫处

                           2019年3月4日

 

 

上一条:山东管理学院开展安全大检查
下一条:安全保卫处举行反恐防暴培训演练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版权所有:山东管理学院安全保卫处
Copyright www.sdm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